綜合管理
Integrated management
憲法是國家根本法,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,是國家各種制度和法律法規的總依據,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、法律權威、法律效力,在國家和社會生活中具有總括性、原則性、綱領性、方向性。全面貫徹實施憲法,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。
近平總書記指出:“憲法的生命在于實施,憲法的權威也在于實施。”維護憲法權威,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;捍衛憲法尊嚴,就是捍衛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嚴;保證憲法實施,就是保證人民根本利益的實現。只要切實尊重和有效實施憲法,人民當家作主就有保證,黨和國家事業就能順利發展。反之,如果憲法受到漠視、削弱甚至破壞,人民權利和自由就無法保證,黨和國家事業就會遭受挫折。
習近平總書記強調:“加強憲法學習宣傳教育是實施憲法的重要基礎。”要在全社會廣泛開展尊崇憲法、學習憲法、遵守憲法、維護憲法、運用憲法的宣傳教育,大力弘揚憲法精神,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,不斷增強人民群眾憲法意識。
習近平總書記強調:“各級領導干部在推進依法治國方面肩負著重要責任,全面依法治國必須抓住領導干部這個‘關鍵少數’。”黨領導立法、保證執法、支持司法、帶頭守法,主要是通過各級領導干部的具體行動和工作來體現、來實現。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要帶頭厲行法治,不斷提高依法執政能力和水平,不斷推進各項治國理政活動的制度化、法律化。
習近平總書記指出:“領導干部心中無法、以言代法、以權壓法是法治建設的大敵。”領導干部尊不尊法、學不學法、守不守法、用不用法,人民群眾看在眼里,記在心上,并且會在自己的行動中效法。
習近平總書記指出:“法治工作是政治性很強的業務工作,也是業務性很強的政治工作。”必須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隊伍思想政治素質、業務工作能力、職業道德水準,著力建設一支忠于黨、忠于國家、忠于人民、忠于法律的社會主義法治工作隊伍,為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提供強有力的組織和人才保障。